海淀区协同创新券
来源:海淀园
时间:2019-04-11 19:19:47
浏览量:297次
申报条件:
(一)海淀区注册并纳税企业;
(二)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;
(三)企业属于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;
(四)企业为协同创新平台注册会员;
(五)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;
(六)单项申报金额在30万元(含)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,信用等级达到BB级(含)以上及信用报告(含评级报告、征信报告)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。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,提交信用报告的,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立项。
支持措施:
协创券的抵扣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成交金额的30%,年抵扣金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。
申报方式:
登录“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平台”申报
申报材料:
(一) 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;
(二) 上一会计年度缴税凭证;
(三)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;
(四)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证明(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);
(五) 近两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(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);
(六) 开户银行在企业申请协创券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;
(七) 其他有利于企业申领和使用协创券的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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