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关村雏鹰人才政策
来源:中关村科技园
时间:2019-04-16 21:33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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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主体及条件
申报主体包括两类雏鹰人才:
(一)U30雏鹰人才企业,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企业主要负责人(法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或第一大股东)在企业注册时年龄不超过30周岁。
2.在示范区内初次注册企业,且企业注册时间为2014年5月1日-2017年4月30日期间。
3.有自主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。
4.除符合以上条件之外,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1)国家高新技术企业;
(2)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;
(3)中关村金种子企业;
(4)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发明专利;
(5)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。
(二)获得投资类雏鹰人才企业,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企业主要负责人(法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或第一大股东)在企业注册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。
2.在示范区内初次注册企业,且企业注册时间为2014年5月1日-2017年4月30日期间。
3.有自主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。
4.获得投资机构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,且所有投资机构占企业股份总比例不高于30%。
5.除符合以上条件之外,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1)国家高新技术企业;
(2)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;
(3)中关村金种子企业;
(4)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发明专利;
(5)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。
说明:企业主要负责人已入选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北京市“海聚工程”和中关村“高聚工程”的,不再享受雏鹰人才支持资金支持。
支持方式:
在中关村管委会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申报